大松垡村《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兌現表》名冊上顯示,填表人為閆新蘭(圖中畫圈處),周春香在認為有問題的賬上做了標記 攝/法制晚報記者 董振傑
  法制晚報訊 (記者 董振傑 )通州區馬駒橋鎮大松垡村新任婦聯主任周春香昨天向《法制晚報》記者實名舉報,前任村婦聯主任閆新蘭在任期間,在申領獨生子女費方面近兩年存在54筆虛報、多報等情況。
  根據舉報,閆新蘭的小叔子喬國紅的孩子已經在2007年去世,但2011年、2012年間仍在領取獨生子女費。
  今天上午,通州區馬駒橋鎮紀檢部門表示,正對舉報材料進行調查核實。鎮計生辦主任表示已經知道此情況。
  舉報   前任不積極交接  自查資料發現貓膩
  舉報人周春香說,自己是2013年5月經過村民投票選舉,上任通州區馬駒橋鎮大松垡村婦聯主任,她的前任是閆新蘭。“閆新蘭在大松垡村當了至少15年的婦聯主任,她今年60歲了,該退休換屆了。”周春香說,“閆新蘭現在是村裡的支部委員,分管統計、民政等工作。”
  據周春香介紹,自己上任之後,閆新蘭對交接工作並不積極。“按照程序,她應該將村裡以前的資料交給我,對工作做一個交接和安排。”但周春香稱,她沒有接到任何文件,哪怕是一張小紙條。
  “2013年10月份前後,上級要求我們上報村裡2013年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申請名單。”周春香沒有任何名單可以參考,於是來到馬駒橋鎮政府,要求查找前幾年村裡領取獨生子女費的花名冊,“鎮里主管計生的人給我拿出了2011年和2012年的大松垡村《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兌現表》名冊,我複印了一下。”
  她仔細翻看拿到的名冊複印件,發現2011年、2012年的獨生子女獎勵費發放和領取存在大量問題。
  按照北京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及領取條件,獨生子女父母憑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,每月領取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,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,經發放單位同意,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。當年沒有領取的,不予補發。如果只有父親或者母親一方的戶口在當地,按照規定每年只能給戶籍在當地的父母一方發放60元。
  但周春香統計發現,在2011年的名單中,全村570多戶家庭中,重覆申報領取獨生子女費、多領取120元的家庭有17戶,多報60元(只有父親或者母親一方的戶口在當地)的有12戶,尚未辦理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但卻申報領取的有8戶。
  在2012年的名單中,重報、多報的共有7戶,而根本沒有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及有證卻沒領過錢的有10戶。
  “這兩年全部統計了一下,2011年至少有3540元,2012年至少有3740元,是存在問題的。”周春香說,閆新蘭當了15年婦聯主任,要是按照這個數字推理,可能會有數萬元的獨生子女費去向不明。
  吃驚 孩子去世已五年  前年還在領費用
  周春香發現,現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呂會傑在2011年一次性領取了300元獨生子女費,超出標準180元。而閆新蘭的小叔子——村民喬國紅的孩子喬霑早在2007年8月13日患病身亡,但在2011年和2012年,喬國紅還在申領獨生子女費。“難道死人還在領錢?”周春香很吃驚。
  “我在準備申報2013年獨生子女名單的時候,閆新蘭自己拿起名冊,寫上了不符合要求的喬國紅兩口子的名字。”周春香說,“閆新蘭當時辯解稱往年就是這麼報的,這次也得寫上。我極力反對,最後將她所寫的名字劃掉了。”周春香拿出了2013年的手寫名冊給記者看,上面確實有喬國紅的名字,名字上有被劃掉的痕跡。
  走訪 村民講述與舉報內容一致
  昨天,記者拿到了周春香所提供的大松垡村《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兌現表》名冊複印件。名冊上,周春香認為有問題的申領家庭,都被她用筆做了記號。
  記者看到,2011年的兌現表填報人簽字為“閆新蘭”,2011年、2012年的兌現表“領款人簽字”一欄均無一人簽字。兌現表中一戶家庭出現兩個編號領雙份120元獎勵的,2011年有17戶,2012年有3戶。
  除了兌現表外,周春香還向記者提交了她在村裡對30餘戶領取2011年、2012年獨生子女獎勵費調查情況的錄像,記者對其中的六家進行走訪,確實和周春香所述一致。
  不過大松垡村村民陳為娟說,每次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,都是大隊的大喇叭先廣播一下,村民聽到後,趕緊到大隊部去領,“每次都要簽字。”
  對於為何給記者提供的是無簽字版本的兌現表,周春香說,鎮里給的就是無簽字版本的申報表,“是在計生辦的庫房之中拿到的。”但這是村裡向鎮里反映應該發放“獨生子女獎勵費”的申報表,經鎮里審核無誤後,最後會按照該表發放。有簽字的版本她也無法拿到。
  進展   鎮紀檢部門稱正調查核實
  對於舉報一事,記者聯繫到被舉報者閆新蘭,在記者說明情況後,閆新蘭稱不願意接受任何採訪,“有什麼事會向鎮里彙報。”
  據周春香說,她已經在一個月前的2013年12月22日將材料遞交到馬駒橋鎮政府,目前紀檢部門正在對此進行調查。
  今天上午,馬駒橋鎮紀檢書記王小東表示,“我們正在派人對舉報材料進行調查核實,會在三個月之內有一個初步的結論。”至於其他的調查進展,王書記稱不便透露。
  馬駒橋鎮政府計生辦主任牛秀娟說,她在2013年剛剛接手工作,現在已經知道了 2011年、2012年的獨生子女獎勵費兌現表存在問題的情況,“舉報的都是以前的事,我們會按照法律辦事,涉及誰的問題誰負責。”
  重覆申報
  村民劉振江說,他的孩子在2011年4月就年滿18周歲了,所以當年他們家領取了40元錢,可在2011年的《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兌現表》中,他和愛人的名字出現了兩次,分別為編號107和編號115,每個編號都是按照120元的標準“兌現”。
  村民陳淑文、李華蘭的家人證實,他們家每年都只領取了120元獨生子女費,可在2011年《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兌現表》中,這對夫妻的名字出現了兩次,分別編號14(見a04版圖片)和編號127,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樣,共“領取”費用240元。
  雙倍申報
  在村民黃占生家,黃占生的岳母韓女士說,黃占生的戶口在平谷,黃占生愛人的戶口在通州大松垡,按照規定,他們家在村裡每年只能領取60元獨生子女費,實際也是這麼領的。可記者在周春香提供的名冊上看到,2011年他們家是按照120元進行“獎勵”的。
  無證申報
  村民張金蘭向記者證實,閨女翟瑞芳(表中為翟瑞方)和兒子翟瑞臣各自成婚後,戶口都在大松垡,閨女和兒子都是2013年年底剛辦下來獨生子女證,所以沒有領過獨生子女費,可在2011年、2012年的名冊中,兩人都有60元的獎勵費。
  文/記者 董振傑   攝/記者 董振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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